羅素理論雞_羅素的摹狀詞理論[轉(zhuǎn)]
本文關(guān)鍵詞:羅素的摹狀詞理論,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羅素的摹狀詞理論 by賈可春
羅素的摹狀詞理論
?
賈可春
?
摹狀詞理論牽涉三個層次:語詞、概念及所指。這里的語詞當然是指摹狀詞。在《論指謂》中,羅素使用的是“指謂短語”(denoting phrase),有時也使用“指謂復(fù)合物”(denoting complex),而沒有使用“摹狀詞”(description)。但從羅素對指謂短語及摹狀詞的定義中,可以看出二者完全是一回事。羅素在《論指謂》中使用“指謂短語”這一事實,似乎暗示著羅素的摹狀詞理論和《數(shù)學原理》中的指謂理論之間有著一種關(guān)聯(lián):在《數(shù)學原理》中,羅素用“指謂”一詞專門表達概念與其所指的對象之間的一種邏輯上的關(guān)系,《論指謂》中雖然沒有把“指謂”用作專門的技術(shù)詞匯,但這里論及的更深層的問題實際上仍然是有關(guān)概念的問題:羅素其實是要尋找一種方法,將原先以某個概念作為主詞的命題改寫為一個包含命題函項的命題。這種改寫是在語言的層次上進行的,因為命題及其成分是用語句和語詞來表達的。原來的語句被改寫之后,其中的摹狀詞就不再出現(xiàn)了。在新的語句中,原先作為主語的摹狀詞以謂詞符號的形式出現(xiàn)。由于原先表達那些概念的語詞已經(jīng)消失,因而新的語句將不會導(dǎo)致存在悖論。在羅素看來,與舊的語句相比,新的語句還揭示了命題的真實的邏輯形式,對語句的改寫實質(zhì)上也就是要發(fā)現(xiàn)原命題的真實的邏輯形式。
羅素摹狀詞理論的主要內(nèi)容實際上就是對包含摹狀詞的語句進行重新改寫,從而解決存在悖論問題。在具體論述羅素的摹狀詞理論之前,我們先來看看為什么邁農(nóng)和弗雷格的方案不能讓羅素滿意,然后看看羅素是如何克服他們的缺陷并解決存在悖論的。
邁農(nóng)的對象理論認為,,世界的實體不僅有實際存在著的具體事物和一些常存的共相,而且有非實存的東西。非實存的東西之所以也是一種存在,是因為它們?nèi)匀豢梢允侨藗兯伎嫉膶ο。按照對象理論的觀點,任何一個可以作為文法上的主詞的東西都是一種存在,語言中的每個指稱表達式都可以代表一個非語言的對象,即使這個對象不是實存的。對象理論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要解決所謂的存在悖論所引起的問題:在作為代表命題主詞的短語在現(xiàn)實世界中沒有其非語言的對應(yīng)物時,包含該主詞的命題是如何具有意義的?比如,當我們說“金山不存在”或“圓的方不存在”時,不存在的究竟是什么?按照對象理論,盡管像“金山”、“圓的方”這樣的短語在現(xiàn)實世界中沒有一個實存物作為其所指,但是像“金山不存在”、“圓的方不存在”這樣的命題仍然是有意義的,因為“金山”、“圓的方”既然出現(xiàn)在命題主詞的位置,它就可以是人們思考的對象,它仍然代表了一個非實存的對象。當你說“金山不存在”時,你實際上就已經(jīng)賦予了“金山”某種存在的屬性。
邁農(nóng)的對象理論之所以不能讓羅素滿意,是因為它使得這個世界充滿了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實體,從而與羅素堅持的奧卡姆原則背道而馳;對象理論斷定了不存在的東西存在著,這本身也違反了形式邏輯的矛盾律。弗雷格主要是通過引進空類來解決問題的,空類的引進則建立在他對意義與指稱區(qū)分的基礎(chǔ)上。在弗雷格看來,像“金山”、“圓的方”這樣的單稱詞既有意義又有所指,它們的所指可以視為空類,這樣我們就仍然可以有意義地談?wù)摗敖鹕讲淮嬖凇边@樣的命題。弗雷格的解決方案盡管可以避免對象理論的一些困難,例如可以避免對象理論所帶來的違反矛盾律的情形,同時引進“意義”概念還可以解釋同一性陳述的價值之所在,但在羅素看來,這種方案具有明顯的人為的特征;而且作為弗雷格方案之基礎(chǔ)的意義與指稱的區(qū)分,是羅素無論如何不能容忍的。在羅素看來,對一個摹狀詞作出意義與所指的區(qū)分會導(dǎo)致如下困難:“單獨一個短語C可以既有意義又有所指。可是當我們說‘C的意義’時,得到的卻是C的所指的意義(倘若它有什么意義的話)!窭淄旄璧谝恍械囊饬x’相等于‘“晚鐘鳴報訣別的兇兆”的意義’,但不等于‘“格雷挽歌第一行”的意義’。因此為了獲得我們想要的意義,我們所講的就一定不是‘C的意義’,而是‘“C”的意義’,這個意義相當‘C’本身。同樣,‘C的所指’并不意謂我們想要的所指,而是意謂這樣的東西:假如它指稱什么,它就指由我們所想要的所指指稱著的東西!币蚨,“我們一旦將這個復(fù)合物置于一個命題之中,這個命題即是關(guān)于所指的;而假如我們作出一個其主詞是‘C的意義’的命題,那么這個主詞就是這個所指的意義(假如它有任何意義的話),但這不是我們本來想要的東西。”(羅素:《論指謂》,見1996年,第59-60頁)由此可以斷定,弗雷格解決存在悖論的理論基礎(chǔ),即他對表達式的意義和指稱的區(qū)分,是錯誤的。
羅素意義理論的基本觀點之一是:名稱的意義就是其所指。在這一觀點規(guī)定下,包括“金山”、“目前的法國國王”在內(nèi)的一切摹狀詞——它們通常也被視作名稱,可以出現(xiàn)在命題主詞位置上——都必須被解釋為一種不是名稱的東西。否則,由于有些通常被視作名稱的摹狀詞所描述的對象并不存在,羅素關(guān)于名稱的基本觀點就不可能成立。要想使關(guān)于名稱的基本觀點不受損害,羅素必須完成以下兩項工作:(1)把摹狀詞從通常所說的名稱或者說單稱詞項中區(qū)別出來,(2)利用現(xiàn)代邏輯中的量詞理論,對包含摹狀詞的語句進行重新改寫,以使摹狀詞在改寫后的句子中不再出現(xiàn),并從而揭示原先語句所表達的命題的真實的邏輯形式。
羅素所要完成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區(qū)分專名與摹狀詞,其實也就是論證摹狀詞不是名稱。弗雷格區(qū)分了指稱個別對象的表達式和一般的謂語表達式,在這一區(qū)分的基礎(chǔ)上,羅素又進一步把指稱個別對象的表達式區(qū)分為羅素自己所說的專名與摹狀詞。這一區(qū)分構(gòu)成了羅素對包含摹狀詞的語句進行重新改寫的理論基礎(chǔ)。
在羅素看來,專名是具有命名功能的語詞,它是一個簡單的完全符號,可以脫離任何語境而擁有意義,其意義就是其所指;而摹狀詞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語詞,它是不完全的復(fù)雜符號,不具有獨立的意義,它只有在其被使用于命題中時才擁有意義。專名與摹狀詞的最主要不同在于,要想理解專名的意義,必須親知它所代表的對象,而要想理解摹狀詞的意義,則無需親知它所描述的對象(事實上也不一定存在著它所描述的對象),而是可以把摹狀詞這個復(fù)雜符號分解為不同的組成部分,只要我們知道了其組成部分的意義,我們就能確定它的意義。在語句中,我們可以對這些組成部分進行重新安排。對它們作出不同的安排,它們就起到了不同的邏輯的及語義的作用。對這些命題進行重新安排之后,原先在命題中出現(xiàn)的摹狀詞就不再出現(xiàn)了,從而所謂的存在悖論也就消失了。
在這里,(*)重要的是要能夠從理論上證明為什么摹狀詞不是名稱,也就是說,為什么摹狀詞是不完全符號,在脫離語境的狀態(tài)下不具有意義(這是不完全符號所具有的唯一特征)。摹狀詞是由表示唯一性的定冠詞“這”(the)加上一個表示類概念的語詞或短語構(gòu)成的。它表示的其實是具有性質(zhì)φ的唯一對象x。我們以“《威弗利》的作者”為例證明摹狀詞不是專名。如果“《威弗利》的作者”被看成一個專名,并設(shè)想它代表一個對象C,那么“司各脫是《威弗利》的作者”這一命題就變成了“司各脫是C”。假如C是除了司各脫以外的任何人,則該命題是假的;假如C是司各脫本人,則該命題是同義反復(fù)。然而,該命題顯然既非假也非同義反復(fù),所以,“《威弗利》的作者”這一摹狀詞在被單獨使用時既不指司各脫,也不指什么別的東西,它沒有意義。羅素的結(jié)論是:“包含語詞‘這’(在單稱的意義上)、并且不同于命題的所有短語都是不完全符號:它們擁有使用中的意義,但在孤立的狀態(tài)下不具有意義!ㄎ覀儯┍仨毝x該符號的使用,即定義它出現(xiàn)在其符號表達式中的命題!保≧ussell & Whitehead ,vol. I, p.67)
(**)定義摹狀詞的使用就是羅素的第二項工作,它本質(zhì)上是將原命題中作為摹狀詞的符號分解為幾個簡單的部分,然后在此基礎(chǔ)上重新組合原命題。這樣既可以將原命題中的摹狀詞消解掉,又可以發(fā)現(xiàn)命題的真實的邏輯形式。我們以“這個寫《威弗利》的人是蘇格蘭人”為例對這種改寫過程進行解釋。按照羅素的看法,這個命題蘊含以下三個命題:1. 至少有一個對象X寫了《威弗利》;
2. 如果X和Y寫《威弗利》,那么X和Y等同;
3. 如果X寫《威弗利》,那么X是蘇格蘭人。第一個和第二個命題合在一起,含義相當于“這個(唯一的)寫《威弗利》的人存在”。我們可以將這兩個命題簡化為一個關(guān)于C的函項:“有一項C,使得‘X寫《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是C’的真假值。”在這一簡化命題之上再補充一點即“所說的C 是蘇格蘭人”,就可以蘊含原命題所要傳達的所有信息。因此,“這個寫《威弗利》的人是蘇格蘭人”就相當于:“有一項C,使得:(1)‘X寫《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是C’的真假值,(2) C是蘇格蘭人”?梢园l(fā)現(xiàn),在改寫后的命題中,原先作為命題主詞的摹狀詞“這個《威弗利》的作者”消失了,這表明它根本不是該命題的一個成分,它只能在語境中被定義。摹狀詞可以被消除,這也說明它是不完全符號,它并不能像名稱那樣擁有指稱功能,因而包含摹狀詞的語句要想有意義并不以摹狀詞所描述的對象的存在為條件。因此羅素在《數(shù)學原理》中指出:“每當一個命題的語法主詞被設(shè)想為不存在卻并不導(dǎo)致該命題無意義的時候,該命題的語法主詞顯然不是一個專名,也就是說它不是一個直接指稱某個對象的名稱。因此,在所有這類情況下,命題都可以被如此分析,以致于作為語法主詞的東西將會消失!保ㄍ,vol. II, p.66)
現(xiàn)在,在新命題的主詞位置上出現(xiàn)的是存在量詞“有”。原先的摹狀詞所要表達的信息部分地由新的謂詞表達式“寫《威弗利》”代替,部分地由表示恒等關(guān)系,即“X寫《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是C”的符號代替。原先包含該摹狀詞的命題則由存在量詞“有”、原有的謂詞表達式“是蘇格蘭人”、新的謂詞表達式“寫《威弗利》”和表示等同的符號代替。通過這樣的改寫,我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談及包含摹狀詞的命題,而不必考慮該摹狀詞所描述的對象是否存在,同時存在悖論也就迎刃而解。比如“這座金山不存在”這一主謂命題,我們可以按照類似的方法將其改寫為“對X的一切值來說,‘X是金的且X是一座山’這個命題函項總是假的”。經(jīng)過這樣的改寫,“金山”不再是命題的邏輯主詞,在新的命題中,它被兩個謂詞表達式所代替:“是金的”及“是一座山”。原命題所要說的可以通俗地解釋為:沒有任何一個名稱的表達式可以成為“是金的且是一座山”這個復(fù)合謂語的主語。這種新的陳述方式就使我們避免了在否定“金山”存在的同時又在邁農(nóng)的意義上肯定了它的存在。因而,一般說來,當“這個某某”據(jù)說不存在的時候,我們擁有以下這樣的形式的命題,即并非存在一個唯一對象X,它具有性質(zhì)φ。
應(yīng)用摹狀詞理論對命題進行改寫,其實質(zhì)是在親知原則的指導(dǎo)下對原先包含摹狀詞的主謂命題進行分析,并發(fā)現(xiàn)其真實的邏輯形式,然后在此基礎(chǔ)上重構(gòu)該命題。新的命題的結(jié)構(gòu)將嚴格對應(yīng)于它所標示的事實的結(jié)構(gòu)。比如,在對“金山不存在”這一命題進行分析時,必須把其中的“金山”分解為“金的”和“山”,因為只有它們所代表的成分才是我們可以直接親知的成分,這樣我們才能對該命題進行重新構(gòu)造。摹狀詞理論最重要的價值就在于它推翻了邁農(nóng)等人的假定:為了能夠說明包含摹狀詞的語句之所以有意義,我們必須從本體論上承認在這個世界的財產(chǎn)清單上包含著與其相對應(yīng)的東西。這一假定之所以會發(fā)生,根源在于我們對有關(guān)命題的邏輯形式與語法形式的混淆。
在羅素看來,摹狀詞理論的重要意義之一在于它弄清了“存在”的意義:“如果你取任何一個命題函項并且斷言它是可能的(即它有時真),那么這就給予了你關(guān)于‘存在’的最基本的意義。你可以用以下說法表達這個意義:至少有X的一個值,對此,這個命題函項是真的!保_素:《邏輯原子主義哲學》,見1996年,第280頁)以“《威弗利》的作者存在”為例。它意謂著:有一個C的值,對于這個值來說,“‘X寫了《威弗利》’恒等于‘X是C’”這個命題函項是真的。因此,存在本質(zhì)上是命題函項的一個特性,這是指命題函項至少在一個實例中是真的。就此來說,“存在”只能用來對摹狀詞作出斷言,而不能對專名作出斷言。比如,我們可以說“《威弗利》的作者存在”,而不能說“司各脫存在”。后者不合邏輯句法。羅素認為,對存在的這種解釋就弄清了從柏拉圖的《泰阿泰德篇》開始的兩千多年來關(guān)于“存在”問題的思想混亂。(羅素,1991年,第392頁)
?
參考文獻
羅素,1991年:《西方哲學史》下卷,馬元德譯,商務(wù)印書館。
1996年:《邏輯與知識》,苑莉均譯,商務(wù)印書館。
Russell & Whitehead, 1963,Principia Mathematica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系博士生)
責任編輯:劉文旋(《哲學研究》2004年第9期)
本文關(guān)鍵詞:羅素的摹狀詞理論,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52726
本文鏈接:http://www.lk138.cn/shekelunwen/ljx/152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