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本質厘清、功能定位與障礙消除
發(fā)布時間:2024-10-17 13:01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其本質上屬于民事公益訴訟,遵循《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得以推行的合法性、正當性基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蘊含著三重基本功能——節(jié)省訴訟資源并增強司法效益之程序性功能、打擊刑事犯罪并平衡責任分擔之實體性功能、修復社會關系并維護公共利益之社會性功能。針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規(guī)則中面臨的系列障礙,應當在考察司法實踐及反思理論根基的基礎上對其予以消除。即遵循《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中關于級別管轄、地域管轄之規(guī)定,將超過基層法院管轄標的額范圍的案件和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類案件作為適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的例外;將"保持刑事被告人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同一"作為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的前提要件;將履行訴前公告程序作為原則,不履行作為例外;將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的七人合議庭確定為一審程序審判組織。
【文章頁數】:10 頁
【文章目錄】:
一、引言:問題的緣由
二、本質厘清: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本質屬性
(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與檢察民事公益訴訟
(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本質是民事公益訴訟
三、功能定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基本功能
(一)程序性功能:節(jié)省訴訟資源,增強司法效益
(二)實體性功能:打擊刑事犯罪,平衡責任分擔
(三)社會性功能:修復社會關系,維護公共利益
四、障礙消除: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規(guī)則障礙
(一)附帶公益訴訟起訴人的主體障礙與消除
(二)附帶公益訴訟被起訴人的主體障礙與消除
(三)訴前公告程序的障礙與消除
(四)審判組織的障礙與消除
結 語
本文編號:4008041
【文章頁數】:10 頁
【文章目錄】:
一、引言:問題的緣由
二、本質厘清: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本質屬性
(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與檢察民事公益訴訟
(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本質是民事公益訴訟
三、功能定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基本功能
(一)程序性功能:節(jié)省訴訟資源,增強司法效益
(二)實體性功能:打擊刑事犯罪,平衡責任分擔
(三)社會性功能:修復社會關系,維護公共利益
四、障礙消除: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規(guī)則障礙
(一)附帶公益訴訟起訴人的主體障礙與消除
(二)附帶公益訴訟被起訴人的主體障礙與消除
(三)訴前公告程序的障礙與消除
(四)審判組織的障礙與消除
結 語
本文編號:40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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