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被人匿名詆毀,平臺責任幾何?
發(fā)布時間:2024-07-08 18:44
<正>案例小故事:大學教授丁先生發(fā)現有匿名用戶在某知名問答社區(qū)網站上對其進行惡意中傷及誹謗,丁先生兩度向該網站平臺的運營者發(fā)送要求刪除相應侵權內容的律師函,平臺只刪除了部分誹謗內容,侵權內容的瀏覽量已達10萬以上。丁先生遂將平臺訴至法院。最終,法院認定平臺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處置侵權內容,應對損害擴大部分與誹謗內容發(fā)布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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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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