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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圣經(jīng)》和拉比文獻中婦女觀的比較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10-31 20:22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猶太女性主義思想興起并發(fā)展。女性主義學者對猶太傳統(tǒng)進行批判,認為在這個宗教傳統(tǒng)中,男性居于主導地位,統(tǒng)領著政治、社會和宗教生活;女性則是男權社會的附屬品,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在《希伯來圣經(jīng)》中,男性話語是主流,構成了《希伯來圣經(jīng)》的主要敘事語言。在整個圣經(jīng)傳統(tǒng)中,女性的聲音非常微弱,甚至時常被忽視。一些猶太女性主義者認為《希伯來圣經(jīng)》中婦女的作用就是為了滿足父權制社會的需要。長久以來猶太社會男權話語體系在塑造猶太教的律法和倫理,規(guī)范猶太人的生活和思維方面起到了主導作用,而猶太婦女在猶太律法思想和社會宗教實踐中一直被視為是附屬性的存在。簡言之,猶太女性主義認為猶太教傳統(tǒng)是“壓迫婦女”的宗教,因此她們呼吁要對《希伯來圣經(jīng)》和拉比文獻中的律法規(guī)定進行重新闡釋,尋求猶太教中的“性別正義”。猶太女性主義的批判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我們首先需要承認《希伯來圣經(jīng)》以及拉比文獻的男性話語體系以及其中明顯的男權特征。但是,對猶太教傳統(tǒng)是否是“壓迫婦女”的宗教,我們需要根據(jù)猶太教的不同發(fā)展階段來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断2畞硎ソ(jīng)》中關于男子的記載的確要比女性的記載豐富得多,社會的價值導向也更多的是男性視域下的?墒,《希伯來圣經(jīng)》中也記載了一些鮮活的女性,這些婦女或運用自己生育的本能優(yōu)勢,或依據(jù)母子之間的關系,抑或利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對家庭和社會發(fā)生了廣泛的影響。她們的存在可以反應出《希伯來圣經(jīng)》中女性的地位和權力。換句話說,《希伯來圣經(jīng)》記載的一些女性是有權力和地位的,她們不僅可以影響家庭生活,也可以影響社會和政治生活。而這些生動鮮活,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婦女,經(jīng)過后期拉比文獻的詮釋,就成為了符合拉比時代社會價值觀的,謙卑的,從屬的家庭婦女形象。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圣經(jīng)猶太教和拉比猶太教時期婦女觀的明顯區(qū)別進行研究。生育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的神圣誡命,也是《希伯來圣經(jīng)》中猶太婦女的最主要職能。一方面,婦女通過生育來完成社會賦予她們的傳宗接代,延續(xù)傳統(tǒng)的責任;另一方面,經(jīng)由生育所帶來的血緣和社會關系,她們可以確立自己的地位,確立自己的價值和個體認同感。《希伯來圣經(jīng)》中記載的婦女大部分只有有限的權力,但是她們卻可以通過影響兒子的行為來發(fā)出自己的話語,甚至有時候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目標。于是,在圣經(jīng)猶太教時期,生育對婦女而言不僅意味著單純的生理層面的意義,還具有一定的社會和宗教層面的意義。猶太婦女可以通過生育來奠定自己的社會地位,發(fā)揮自己在社區(qū),政治和宗教活動中的影響力,甚至生育本身可以成為她們實現(xiàn)自我的一種方式。通過《希伯來圣經(jīng)》中的相關段落和詞匯,可以發(fā)現(xiàn)對圣經(jīng)時代的猶太婦女而言,生育對她們而言具有積極正面的意義。比如,對《希伯來圣經(jīng)》關于最早生育的婦女夏娃的記載可以分析出,關系夏娃生育的希伯來文詞匯“創(chuàng)造”一詞蘊含著積極歡樂的意義。而撒拉,拉結(jié),哈拿這些猶太婦女在生育上的努力可以體現(xiàn)出圣經(jīng)時代生育對婦女在家庭地位,個人情感和倫理關系認知層面的影響。探討婦女的話題時,常常會將之與婚姻相聯(lián)系,因為婚姻對婦女的重要性。婚姻涵蓋著一系列的社會關系和傳統(tǒng)延續(xù)體系,并且也包含著婦女身份的重大轉(zhuǎn)變。女性的在家庭生活中的主要身份,女兒、妻子、母親,基本上都涵蓋在了婚姻關系之中!断2畞硎ソ(jīng)》中記載的在“生兒育女”方面所表現(xiàn)出來的潔凈律法的差異,以及對未婚女子貞潔問題的記載,確實反映了圣經(jīng)猶太教中婦女在社會中的次要性地位。而且,在圣經(jīng)時代,女子的婚姻通常是由其父親決定的,她們被視為父親的私有財產(chǎn)。盡管如此,我們依然可以從圣經(jīng)文本中發(fā)現(xiàn)一些特別的例子,比如利百加的婚姻和家庭。這些獨特的例子可以說明圣經(jīng)文本記載的猶太婦女的生活不能單純地被定義為是“受壓迫的”或者“性別歧視的”。生育和婚姻可以賦予圣經(jīng)時期的猶太婦女一種特別的權力,這種權力集中體現(xiàn)在她們和孩子的關系上。由于婦女通常是后代的生育者和撫育者,她們會把自己的信念和習慣通過母親這個身份傳達給孩子,影響孩子。經(jīng)由婚姻,一個相對沒有力量的女兒可以成為一個受尊敬的母親。這正是圣經(jīng)時期的猶太婦女可以在家庭關系中獲得的“非正式的權力”的途徑。分析《希伯來圣經(jīng)》中記載的母子關系的例子,可以發(fā)現(xiàn)在圣經(jīng)時代,婦女可以經(jīng)由母子關系這個途徑來實現(xiàn)自身在家庭內(nèi)部和家庭之外的影響力和控制力。這是圣經(jīng)時期猶太婦女具有一定的權力和地位的另外一層意思。除了婦女在家庭中具有的“隱性的權力”,《希伯來圣經(jīng)》中婦女觀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是婦女對家庭之外的公共領域的直接影響力。這種影響力體現(xiàn)出了圣經(jīng)時期猶太婦女的智慧,這是關于《希伯來圣經(jīng)》婦女觀的一個重要特質(zhì)。這種影響力也可以從具體的個性鮮明的女性身上找到證據(jù)。關于智慧的婦人的探析揭示了婦女觀的這一特質(zhì)。智慧的婦女是古代的女賢者,她們?yōu)閲鹾凸賳T諫言,發(fā)揮自己的智慧來影響國家或者民族的命運。這些智慧的婦女當中既有女先知,女士師,也有聰慧的王后和貴婦。她們每個人都作為鮮活的個體存在于《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中,實踐自己的智慧和能力。這些婦女們一起證明了在圣經(jīng)時期,特別是圣經(jīng)猶太教時期,婦女不是男權社會的被動消極的工具,而是積極主動兼有獨立人格的個體。她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對歷史和民族的發(fā)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自我的價值,在自我實現(xiàn)與犧牲奉獻之間找到了一條和諧的處理之路。既然早期猶太婦女享有一定的地位和權力,那么是什么原因?qū)е铝水敶灾髁x學者對猶太傳統(tǒng)的普遍批判呢?為什么當代女性主義學者更多地認為猶太教傳統(tǒng)是壓迫和限制婦女的呢?出現(xiàn)這一現(xiàn)象的主要原因是后來拉比猶太教對《希伯來圣經(jīng)》的新闡釋和解讀。拉比文獻以對《希伯來圣經(jīng)》經(jīng)文的解釋與闡釋為核心內(nèi)容,其所表達的觀點幾千年來一直引導著猶太人對《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的認識。拉比們的闡釋和規(guī)定形成了后來約束猶太婦女生活的規(guī)范。拉比文獻大致可以劃歸為兩個傳統(tǒng),即哈拉哈(Halakhah)傳統(tǒng)與阿嘎達(Aggadah)傳統(tǒng)。哈拉哈指編輯成典的有關律法討論的內(nèi)容,阿嘎達則是指民間代代相傳的規(guī)范、故事以及傳說等。拉比文獻中婦女觀的闡釋也大概可以分為哈拉哈和阿嘎達兩條路徑。拉比們對《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進行了重新闡釋,發(fā)展出了一系列的釋經(jīng)著作,諸如《密西拿》,《塔木德》,《米德拉什》,《托塞夫塔》等。在這些文獻中,拉比們出于現(xiàn)實情況和宗教信仰的需求,對《希伯來圣經(jīng)》中記載的婦女進行了新的描述,賦予了她們鮮明的時代特征,將她們規(guī)范在家庭之中。在拉比們在對《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的重新闡釋中,融入了自己的性別觀和社會價值觀。家庭被視為猶太傳統(tǒng)延續(xù)的關鍵。在家庭中,婦女以妻子或者母親的身份存在并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拉比們通過釋經(jīng)的努力,將婦女規(guī)范在家庭生活的內(nèi)部,并且從公共領域,諸如宗教活動,政治領導,教育學習等領域排除了出去。拉比們的努力是猶太教成為壓制婦女的宗教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拉比傳統(tǒng)經(jīng)過對《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的詮釋,發(fā)展出了以謙遜為中心的婦女價值體系。在拉比們的刻意努力之下,猶太教傳統(tǒng)將婦女局限在了家庭生活的內(nèi)部,消除了她們的個性,并且通過一整套的律法體系將婦女隔絕在了公共事務,諸如政治,宗教等領域之外。拉比傳統(tǒng)對猶太婦女價值和地位的重新定位,對理想的婦女典范的塑造,以及對婦女的智慧和獨立性的忽視乃至否定,使猶太教逐漸發(fā)展成了一個限制婦女,歧視婦女的宗教,也使猶太傳統(tǒng)成了當代猶太女性主義學者批判的對象。從《塔木德》與《米德拉什》中的相關文本來看,賢哲們對《希伯來圣經(jīng)》中女性的看法不是固定的,不同拉比的觀點之間可能會出現(xiàn)對立或者矛盾。這是拉比文獻中婦女觀的一大特色。拉比文獻的時空跨度相當大。因此,對拉比文獻中和本篇論文相關的論題的細致分析是一項浩瀚巨大的工作,也是一項不可能短期內(nèi)完成的任務。在這篇論文中,作者嘗試摘取一些拉比文獻的段落,來說明拉比文獻對《希伯來圣經(jīng)》的闡釋對婦女身份和活動領域造成的限制。主要考察賢哲們?nèi)绾翁幚碛嘘P婦女的《希伯來圣經(jīng)》經(jīng)文,借此厘清拉比們對《希伯來圣經(jīng)》中的女性形象進行了怎樣新的闡釋,進一步解析猶太傳統(tǒng)中對婦女形成約束和規(guī)范的律法體系以及行為規(guī)范是如何形成的!睹芪髂谩分杏辛种坏钠窃陉U述有關婦女的律法,這些律法一方面反映出了拉比猶太教時期對待女性的文化態(tài)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出當時女性的現(xiàn)實生活。對《密西拿》關于婦女律法的簡單概括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拉比賢哲對“猶太婦女”的規(guī)定以及關于她們的實踐。但是從這些律法的概括中,可以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拉比們的努力,《密西拿》的確將猶太女性的主要生活限定在家庭范圍內(nèi),并且賦予了她們一定的權力;與此同時,拉比們通過律法將猶太婦女從公共領域的活動參與和自我表達中排除了出去。于是,在拉比傳統(tǒng)之下,被《密西拿》律法所束縛的猶太婦女喪失了對生活方式與個人狀態(tài)的選擇,同時承受著巨大的社會壓力。這一點正是猶太女性主義者批判的核心問題之一《密西拿》的律法賦予了猶太婦女在私人領域的諸多權力,但是作為猶太民族的一員,她們必須承擔作為猶太人的所有責任,遵循猶太律法與習俗。在家庭內(nèi)部領域,猶太婦女在《密西拿》律法體系下享有完全的個人權力,這種現(xiàn)象在其它父權文化中并不多見。妻子享有婚姻中所有的應得權益與義務,處理家庭事務,維持社會賦予她們的身份。比如,《密西拿》關于配偶房事的權力與義務的條目中規(guī)定性生活是妻子的基本權力,也是丈夫的必盡義務。這種規(guī)定正好與其它父權文化的規(guī)定相反。相較于對猶太婦女在家庭領域內(nèi)部權力的肯定,《密西拿》的律法對猶太婦女在公共領域的權力進行了諸多限制。簡而言之,《密西拿》的律法從系統(tǒng)上阻斷了婦女進入公共領域權力、智力、精神等各個方面的領導可能性。在這一前提下,大學與高等教育僅僅屬于男性,于是猶太婦女被系統(tǒng)性地隔絕在了密西拿文化的智力與精神世界之外。猶太女性不允許在公共場合祈禱或領導祈禱,也被禁止學習《托拉》,這樣婦女便被隔絕在猶太會堂、托拉研習所以及法庭的領導職位之外!睹芪髂谩返穆煞ㄉ踔烈(guī)定婦女禁止有自己的組織與團體以開展相關的研習。對婦女在政治、軍事、社會等領域的領導權則是更加嚴厲禁止的!睹芪髂谩肥怯嘘P婦女地位的猶太律法中的基本規(guī)定,而《塔木德》與《米德拉什》則補充完成了拉比傳統(tǒng)對猶太女性的規(guī)定。這些文獻一起為我們展現(xiàn)出了一份生動的拉比視域下的女性文化角色與社會功能的全景圖。我們能從《塔木德》與《米德拉什》中找到很多有名有姓的猶太婦女,這些女性形象的塑造無疑是拉比視角下的,僅僅通過拉比文獻還原其真實的歷史地位顯然不可能,但我們能通過《塔木德》與《米德拉什》的描述找出拉比對女性的塑造模式。在《米德拉什》的描述下,婦女往往是作為個體的人出現(xiàn);而在哈拉哈式的討論下,女性的去個體化傾向非常明顯,她們往往是作為某個類型的原型來予以討論。無論是在《希伯來圣經(jīng)》中還是在拉比文獻中,有名有姓的女性都很少;而這些為數(shù)不多的女性出現(xiàn)較多的地方是阿嘎達文獻中。在《米德拉什》中,就涉及對這些婦女的闡釋?偟膩碚f,正如猶太女性主義所批判的那樣。拉比文獻體現(xiàn)出了顯著的男性化的視角。在拉比猶太教時期,婦女在公共領域中的從屬性地位和受限制的局面,在公共宗教活動這個層面體現(xiàn)得非常顯著。將婦女從某些特定的律法中免除或者祛除是拉比們限制婦女權力的一種常用的模式。拉比們將婦女從日常的固定的祈禱中免除,這樣就使猶太婦女很少參加每周的猶太會堂的宗教活動。將猶太婦女從聆聽和閱讀《托拉》的律法中排除,這樣她們就實際性地被隔離在了公共的宗教活動之外。于是,公共的宗教活動成了男子的領地,婦女則成了公共宗教活動的從屬。同樣的,拉比們將婦女的重點和權力更多地確定在了家庭范圍之內(nèi)!锻欣返膶W習對猶太人的宗教生活而言是和祈禱一樣重要和核心的,并且被傳統(tǒng)理解為是一種崇拜的方式?v觀拉比文獻,婦女不僅被從學習《托拉》的律法中了免除出去,而且有些拉比甚至對婦女學習《托拉》表現(xiàn)出強烈的反感情緒。拉比們認為婦女只需要了解那些和她們的實踐生活密切相關的律法,而無需學習《托拉》的奧義,同時她們也不具備學習《托拉》的智慧和資質(zhì)。在拉比們看來,無論是將學習作為一種宗教崇拜的方式,還是把學習看成是一種提升自我修養(yǎng)的追求,婦女都不需要實踐《托拉》的學習。拉比傳統(tǒng)中關于婦女的基本觀點和價值取向集中在阿嘎達文獻中記載的拉比們對夏娃,路得,女先知等人物特征和品德的闡釋中所體現(xiàn)出來的關于婦女美德的定義。拉比文獻對圣經(jīng)文本中人物的闡釋,通過賦予這些圣經(jīng)時期的女性以更為豐滿的形象,來體現(xiàn)他們所倡導的以謙遜和為核心的婦女美德體系,從而實現(xiàn)對婦女的引導和規(guī)范。在拉比傳統(tǒng)中,以謙遜為核心構成了一整套猶太婦女理論,這套理論將猶太婦女從社會公共生活中拉回到家庭生活。但女先知似乎總是游走在這套理論的邊緣。拉比對她們的態(tài)度也具有很強的多樣性與復雜性。拉比賢哲一般不會用謙遜的標準來衡量女先知,但是仍然對她們進行重新闡釋以使她們?nèi)诤线M拉比世界的婦女觀。《希伯來圣經(jīng)》還記載了一位特殊的女性,西拉(Serah batAsher),她似乎一直站在拉比傳統(tǒng)之外。從所有拉比文獻中,我們找不到拉比將她置于猶太女性規(guī)則之下來考察的文獻。論文的最后以“附錄”的形式簡單探析了《希伯來圣經(jīng)》中上帝的女性特征。猶太教傳統(tǒng)對上帝的女性特征的描述是當代女性主義學者研究的一個議題。學者們認為猶太教中內(nèi)在的二元對立的維度和對上帝二性特征的模糊敘述,是上帝既體現(xiàn)出父性,又體現(xiàn)出母性的內(nèi)在原因。從《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出發(fā)來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在圣經(jīng)猶太教中,上帝和以色列之間的關系類似于母親和女兒的關系。上帝是母親一樣的生育者,看護者,以色列是上帝創(chuàng)造的女兒,是需要看護的民族。雖然《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主要賦予上帝的是男性的身份,但是神圣的存在可以是女性化的,特別是母性化的,這一方面出現(xiàn)在了《希伯來圣經(jīng)》文本的詩歌中。上帝是終極的父母,并且同時具備母親和父親的特征。上帝作為一個母親,所做的很多行為都是和人類母親關愛自己孩子的行為相吻合的。上帝存在的母性特征提升了母親的地位,并且支撐了我們的觀點,即認為傳統(tǒng)婦女不是男權社會的附屬品,而是擁有顯著權力和地位的豐滿個體。
【學位單位】:山東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年份】:2015
【中圖分類】:B985;C913.68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論
    一、選題的原因及研究目的
    二、論文的研究背景和國內(nèi)外主要學術成果
    三、論文的研究方法
    四、論文的預期目標和創(chuàng)新點
    五、論文的基本框架
第一章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生育觀的解讀
    第一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關于生育的最早記載
    第二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生育與婦女的家庭地位
    第三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生育和婦女的個人價值
    第四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生育與婦女的宗教信念
    第五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的婦女在生育之外的獨立性
    小結(jié)
第二章 《希伯來圣經(jīng)》中婦女與社會關系的解讀
    第一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記載的生兒育女的差異
    第二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的婦女婚姻自主權
    第三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母子關系上的婦女的影響力
        一、母子關系體現(xiàn)出的婦女在家庭中的影響
        二、母子關系體現(xiàn)出的婦女在家庭之外的影響
        小結(jié)
    第四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母女關系的發(fā)掘
        一、約基別與米利暗
        二、《路得記》中所體現(xiàn)出來的母女關系的內(nèi)涵
        三、《雅歌》中所記載的母女關系的分析
        小結(jié)
第三章 《希伯來圣經(jīng)》中婦女智慧觀的解讀
    第一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女性智慧的基本特質(zhì)
        一、智慧的女性特征
        二、女性的智慧特征
    第二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女先知與智慧
        一、戶勒大:女先知對神諭的傳播
        二、米利暗:女先知對民族的引向
        三、底波拉:女先知對以色列的意義
    第三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王室婦女的智慧
        一、拔示巴所體現(xiàn)出的婦女在王室的地位
        二、以斯帖所代表的智慧以及王室婦女的影響
        三、亞他利雅和猶太婦女在王權上的影響
    小結(jié)
第四章 拉比傳統(tǒng)下對婦女與公共領域的律法闡釋
    第一節(jié) 主要拉比文獻所表征的婦女觀傳統(tǒng)
    第二節(jié) 拉比文獻中關于婦女與公共領域的闡釋
        一、拉比文獻中律法的男女有別原則
        二、拉比文獻中關于婦女參加宗教活動的律法
        三、《托拉》的學習與婦女的教育
第五章 拉比傳統(tǒng)下的以謙遜為核心的婦女美德
    第一節(jié) 拉比文獻對夏娃的闡釋
        一、將夏娃視為罪和死亡的根源
        二、關于夏娃名字的闡釋
        三、關于夏娃引起的性別爭議
        四、夏娃所表征的女性規(guī)則
        五、夏娃所代表的謙遜品質(zhì)
    第二節(jié) 《路得記》中所體現(xiàn)出來女性的典范品質(zhì)
        一、“仁愛”的概念
        二、對公義的追求和皈依
        三、猶太女性美德標志的“謙遜”
        四、關于路得的美
    第三節(jié) 拉比文獻中對女先知的解讀
        一、撒拉作為女先知的特質(zhì)
        二、賦予米利暗以家庭的內(nèi)容
        三、對底波拉生平的拷問
        四、關于戶勒大“好憐憫”的美德
        五、認為亞比該具備先知的資格
        六、肯定以斯帖的功績和美德
    第四節(jié) 西拉:拉比傳統(tǒng)之外孤獨的守望者
        一、作為女兒的西拉
        二、西拉的特殊性
    小結(jié)
結(jié)論
附錄:《希伯來圣經(jīng)》中上帝的女性特征
    第一節(jié) 猶太女性主義視角的解讀
        一、二元分離論
        二、構建關于上帝的女性話語
    第二節(jié) 《希伯來圣經(jīng)》中上帝的女性形象
        一、上帝是生養(yǎng)者
        二、上帝是撫育者
        三、上帝是母親,以色列是女兒
參考文獻
    一、外文部分
        (一) 基礎文獻
        (二) 二類文獻(以作者姓氏字母序)
    二、中文部分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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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亞平;中世紀西歐猶太人的社會地位[J];東北師大學報;1994年06期

5 杜芳琴;婦女史研究:女性意識的“缺席”與“在場”[J];婦女研究論叢;1996年04期

6 張淑清;;國外關于古代、中世紀猶太婦女地位問題研究述評[J];世界歷史;2009年04期

7 張淑清;;論古代猶太婦女的教育[J];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01期

8 傅有德;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之間:猶太教改革及其對中國文化建設的借鑒意義[J];孔子研究;2005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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