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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關于封建、井田問題

發(fā)布時間:2014-07-30 14:43

  封建、井田、肉刑、貢世之法等在三代實施的制度措施,不能行于后世的論說,前輩學者多喜以此來說明船山為歷史進化論。但必須指出船山論后世不可行三代中某些制度,其用意不在于論述歷史是進化抑或退化。如果以此而論,毋寧說船山并未迥異于前輩理學家之向往三代、貶抑后世之保守立場。

  即以封建問題而論,研究者大都以此為證據(jù)來說明船山主歷史進化論,其所引證材料大都為《讀通鑒論》之“變封建為郡縣”條,船山于此固然強調(diào)了郡縣之制不得不實施之理勢兩方面緣由,并認為郡縣之制也有其益處。但船山關于封建問題論述,并不僅僅限于此,如同樣是關于封建問題的論述《春秋家說》、《春秋世論》二書,其間每每可以讓讀者感受到船山于封建之益的褒揚、于其消亡的痛惜之情,甚至認為后世應法封建之精意。

  船山明確指出所謂《春秋》之大法就在于“為宗周存大統(tǒng)焉,為帝王存封建焉,為友邦存疆守焉,為生民存人道焉”,把封建之保存作為《春秋》之大法,可以看出船山對于“伯統(tǒng)裂,天下潰,三代之道法墜地而不復修”這樣的現(xiàn)實是充滿極大悲痛和惋惜。

  在《家說》最后船山更是以一種天下無道之悲情來描述孔子之“吾道窮矣”。船山認為,于定哀之際,孔子如能大有為,是可以使三代而四的:“封建之宇宙可維,百王之常道不遠,圣人之道未窮”,但是至西狩獲麟,圣人之窮盡矣。所以船山痛心疾首地寫道:前乎百王之道窮,后乎中國之道不得而不息。

  故仲尼沒,圣人不復作。天固不憂,而無欲為中國之心。夫百王之道,中國之統(tǒng),有三紀言:人紀者,井田、封建之所準也;天紀者,鳳、麟、河圖之所紹也;地紀者,中國夷狄之所限也。獲麟,天紀之衰也。更四百余年,而三代之天下亡,井田鏟,封建滅,人紀亂矣。更四百年,而胡氐羌狄鮮卑十有六族,更王天下,地紀裂矣。故夫圣人之道窮之嘆,非獨謂一圣人之道也。先之前古之法,后之萬年之人,而無有不窮也。以如此深痛筆墨表述孑L子所堅守之道窮,乃是前乎五帝三王之道、后乎中國人之道之窮,獲麟乃是天紀之滅裂。船山認為封建、井田乃是人紀,是關乎帝王之道窮達者,至戰(zhàn)國之成,筆耕文化傳播,秦滅六國,乃是真正封建井田之制度破壞,船山指出于此為人紀滅裂。緊接著又四百年夷狄侵略中國之地,于是地紀滅裂。如果說船山主歷史進化論,此處中國之道喪的浩嘆又當如何解釋?

  在《春秋世論》開始船山認為周恒王開始“壞亂五帝三王封建之天下,是以《春秋》托始焉”:嗚呼!圣人以萬國奠天子,而以天子榮萬國,萬國之得立,天子綱之也。正朔可改而天唯人造,王可射而人唯力競,則王不能居萬國之上,而萬國亦無以自居。至于六國強秦,而封建不能不裂矣,漢氏雖欲復之而固不能矣。復之不能,而盜賊窺天,夷狄攘正,吾不知天下之所終,哀哉!

  船山認為古之帝王封建之天下,乃天子、萬國各順其等級而行其所司。而今周恒王之世,天子、諸侯各不遵古道而行,于是至于暴秦之滅裂封建,后世想再恢復封建之制已不可以,致使盜賊、夷狄交相蹂躪中國。船山以不知其所終作結,撲面而來的悲愴之情叫人心痛。對于由王道、而伯道、而盜夷這樣歷史發(fā)展歷程,船山在多處表達過,認為盜賊、夷狄之所以產(chǎn)生以貪天位、戧人倫就在于帝王封建之滅裂!3]( 于是船山認為暴秦之所以為暴,就在于取古往以來帝王封建之天下而破壞,“暴秦岐人紀以同于禽獸之自王,可勝誅哉!” 在船山《春秋》闡釋中此出彼現(xiàn)的如此言論,如何能夠證明船山封建、井田之論為主張歷史進化論

  并且船山認為帝王封建之制仍屬于治法、善政。

  根據(jù)之一在于:齊桓、晉文之時,諸侯不能以賄賂相  援立;大夫亦不能以賄賂方式結交諸侯。而桓文之后伯統(tǒng)不立,帝王封建之天下破裂無遺,天下之諸侯大夫始以賄賂敗壞家國天下。故或日有治人而無治法者,非也。治人之有,不敵賄人。無法以治,待之治人。乃治人之不可待,而賄人相尋。三代以下之天下,所以相食而不厭也。

  民窮而激為盜賊,民困而息肩于夷狄,盜與夷乃安坐而食民,悲夫!故后世之末造,雖得清慎之相,剛正之吏,終不能緊天下之賄,而多欲之桓文則為之有余。得百治人不如一治法,誰謂其無治法哉! 何以桓文之時諸侯大夫不以賄賂行事,而后世之民也能以賄賂求人,乃是在于桓文之時封建之制還沒破裂,而后世封建井田遭破壞,于是有“淫民之富”以賄人,從而導致民之窮苦困頓,無以聊生。或困于盜賊,或辱于夷狄,后世之民何苦如此。因此船山說如能有封建、井田這樣治法存世也不至于有此悲慘之事。在此船山更是從治人、治法誰高誰低,來說明有百個治人而不如有一治法即封建、井田更能造福民眾,船山一再強調(diào)封建、井田乃是“三代之良法精意。”( 因此,船山認為《禮記·王制》篇所記乃是“虞、夏、商、周宰制天下之大法”,而“前七章所記王者班爵授祿之制,蓋此為宰制天下之大端”

  三代之大法所異與后世者莫如封建,封建既定而文質(zhì)經(jīng)緯一皆與之相準而立,故記者首述之于篇端而余皆次焉,則古今之同異可考而得失之原可悉推矣 。

  《王制》篇首七章記王者眾建諸侯之制,船山認為此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之首要制度設置,此之外“選賢能、馭刑賞、行典禮之制,皆本此以緣施之”。

  而此是三代與后世在制度設置上最大區(qū)別所在,而古今之治亂得失亦由此而推出。當然《春秋家說》對封建之不可復也有清醒認識:人自為爵,天子莫必其命,于是而知封建之必毀矣。 諸侯不以其心而凝天,天乃不生于諸侯之心,民乃不莫于無命之侯。??故于是而封建之移于郡縣。匪郡縣而不安,匪郡縣而不吉矣。(此論與《讀通鑒論》“變封建為郡縣”一條所論如出一轍,既說明封建之變?yōu)榭たh之必然,又說明郡縣之益同樣可以得天命民安。

  因此筆者固然認可前輩研究者之功績,即揭示出船山政治哲學中因時勢不同而導致制度設置之不同這一理念。但同時船山對封建之破壞后,世衰民困有強烈認識和悲痛,認為得失之機就在此。因此說,船山封建、井田之論不是在證明和解說歷史進化與否,而是在此史論中闡發(fā)自己的政治觀念:封建、井田之制作為三代之良法其得失何在,以及后世該不該效法此等制度設置問題。于是,船山認為即便是郡縣之制是不同于封建的制度設計,但其基本精神和理念應該是與封建相同才對。認為后世之郡縣與封建應該堅守一個基本上下等級原則,而此是封建之精意所在:夫道者,一致而百慮者也。盡其百慮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級有體,端委有緒,古今遞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三代之諸侯,后世之將帥耳,封建郡縣之殊制,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輔之勢,一而已矣。知其一,則上不移,下不攝,各有司存,天秩之不容紊矣。三代之禮,郡縣之權,革其文,必因其實。船山認為雖然封建、郡縣是兩種不同政治制度設置,但都為道所允許。原因就在于兩者之基本原則在于“上下尊卑有等”,船山認為此是治世之道:

  “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 于是船山認為《春秋世論》固然是講春秋一代之事,但又并非限于一世,“世論者,非直一世之論也。”后世之人可“得其意者通之”。

  船山認為井田之精意也應為后世所效法:孟子言井田之略,皆謂取民之制,非授民也。天下受治于王者,故王者臣天下之人而效職焉。

  若土,則非王者之所得私也。天地之間,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資以養(yǎng)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疇,不待王者之授之。井田之一夫百畝,蓋言百畝而一夫也。夫既定而田從之,田有分而賦隨之。其始也以地制夫而夫定,其后則以夫計賦役而不更求之地,所以百姓不亂而民勤于耕。。

  船山認為《孟子》所言“井田之制”乃是講取民賦役之制度設置,不是講如何分配民之土地多少的制度。因為王者統(tǒng)治是土地之上的人民,而不是土地,土地是不隨革命改朝換代而變更的。所以說以夫作為實施賦役之準則是先王取民之良法,不若后世之稅畝等以地畝為準則制定實施民之賦役。

  總之,在封建井田問題上,船山的思考,固然有一方面是清醒地認識到由于時代不同而不能實施于后世的觀念,以往研究者多注意此。但卻忽略船山對此問題思考之另一面,船山認為封建之制乃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之治法、善政,正是由于暴秦破壞封建才使得后世處于盜賊、夷狄之相互蹂躪之下,帝王封建之道窮意味著后之中國人文禮樂之道窮。更主要的是船山認為即便是郡縣之制與封建在制度設置上不同,但兩者都必須謹守上下等級之治體,上不可侵下,下亦不能越上,而此是封建之精意所在。認為取民之制應按人口制定賦役,此是《孟子》所論井田之精意,應該為后世所效法。因為船山反復強調(diào)帝王治理天下之制度措施皆是本于先王之德而成就的,就是說先王之道法有其精意所在,后世之求治者須得其精意而會通之。

  所以筆者認為船山之論封建、井田之所不能行于后世,是在制度設置層面上不要求后世硬搬三代之制度于其時代。理由是,船山認為政治制度、政治措施等具體治理舉措是要隨著時勢而因時、因地制宜的。

  至于設為規(guī)劃,措之科條,《尚書》不言,孔子不言,豈遺其實而弗求詳哉?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比必之后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會、征伐、建官、頒祿之制,《尚書》不言,孔子不言。豈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記誦所得者斷萬世之大經(jīng)乎!??夫治之所資,法之善者也。善于彼者,未必其善于此也。??然則治之所資者,一心而已矣。以心驅政,則凡政皆可以宜民,莫非治之資;??故治之所資,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鑒也。C5]‘川 川 )具體政治制度如何設置實施的問題,船山認為《尚書》、孔子都未嘗明言。三代之世具體政治措施,是用來治理三代的,君子不必步趨于古。今世之具體政治措施,是切合于今世情況的,君子亦不以此可垂法于后世。所以封建、井田等,《尚書》、孔子皆不言。因為道法之善是有自身局限的,是因時因地因人而定的,善于此者未必善于彼。在此船山更是以一種大膽甚而有點輕狂的言說,認為政治制度之好壞對于治理并無多大關聯(lián),來說明封建、井田等三代之制度在《尚書》、孔子那并不以此作為夸贊帝王之治。船山更強調(diào)的是心、德問題,即更重視仁義禮之德作為政治之理,認為此才是關乎為政得失之關鍵點所在。于是,船山總結到:以往具體政治制度設計之所以有借鑒作用,乃在于一心。此是說,心得其中之精意,即得其理,如此政治制度設計才可做為政之資。

  船山在《尚書引義》中解釋《立政周官》時明確表示,后世不應該效法《周官》之不設宰相之制。認為后世應該效法乃是堯舜文武周公而來之“德”,而不是道法,即船山所強調(diào)“傳德”,要傳其精意,按仁義之理修身以“出教立政”,而非“師道”。這里關涉的是,船山關于三代之治的內(nèi)容和后世如何效法三代之治的問題,下節(jié)將展開詳細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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