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完善我國個人征信體系的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12-06 02:41
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實行全面效仿當時蘇聯(lián)的模式,在經濟上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這一基本體制一直到改革開放初期,銀行的商業(yè)貸款都是投向企業(yè)的,很少針對個人的貸款。但隨著改革開放,越來越多的國外先進金融產品與經驗漂洋過海,來到中國。銀行卡這種帶來便捷的金融產品在我國改革開放步伐最大的沿海城市率先興起,隨著非公有制經濟和個人信貸業(yè)務的發(fā)展,個人信用逐漸成為商業(yè)銀行提供信貸業(yè)務的重要依據(jù),也是從此時起個人信用評估工作逐步向規(guī)范化發(fā)展。從此,便催生了一系列關于我國建設個人征信體系相關的問題,比如法律、組織機構、征信數(shù)據(jù)的開放等,這些問題關系著個人信用,是建立個人征信體系必須要考慮的問題。本文以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為題,第一章介紹了征信體系的基本概念,包括個人信用,經濟身份證等;第二章闡述了國外征信體系的經驗以及其對完善我國個人征信體系的啟示,主要介紹美國、英國、德國等發(fā)達國家的個人征信體系;第三章在對比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文章進一步分析了我國個人征信體系的現(xiàn)狀及缺陷,并對我國個人征信體系中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做了簡單思考;第四章闡述了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的成因以及完善個人信用體系的必要性,并以此為據(jù),第...
【文章來源】: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shù)】:3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提要
Abstract
目錄
第1章 征信體系概念
1.1 個人信用的定義
1.2 經濟身份證
第2章 國外征信體系概述及其啟示
2.1 美國個人征信體系概述及其啟示
2.1.1 發(fā)達的個人信用資料網絡系統(tǒng)
2.1.2 完善的法律體系保障
2.1.3 個人征信體系在市場化機制中順暢運行
2.1.4 準確可靠的個人信用調查指標和評估模型
2.1.5 成熟的個人信用的監(jiān)管體系
2.2 英國個人征信體系簡介
2.2.1 私人性質的個人征信機構
2.2.2 個人信用信息采集內容
2.2.3 信息共享的經驗
2.3 德國個人征信體系的啟示
2.3.1 政府與私人并存的個人征信機構
2.3.2 個人信用的社會安全號
第3章 我國征信體系現(xiàn)狀及缺陷
3.1 我國征信體系的現(xiàn)狀
3.1.1 概述
3.1.2 人民銀行個人征信體系的做法
3.2 我國征信體系的缺陷
3.2.1 全社會重"單位信用"而輕"個人征信",個人征信觀念淡化
3.2.2 個人缺乏透明的征信環(huán)境及客觀可靠的個人征信資料
3.2.3 個人基本賬戶及科學的信用評估機制還未建立
3.2.4 缺乏相應的法律環(huán)境
3.2.5 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機制未健全
第4章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必要性
4.1 我國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的成因
4.1.1 體制性原因
4.1.2 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系統(tǒng)不完善
4.1.3 銀行對個人信息不對稱
4.2 必要性分析
4.2.1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市場經濟良性發(fā)展
4.2.2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促進個人消費信用的快速發(fā)展
4.2.3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改善社會信用狀況,促進和諧社會構建
4.2.4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進一步發(fā)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必然要求
4.2.5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
4.2.6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融入國際社會的現(xiàn)實需求
第5章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思路
5.1 個人征信體系的構建
5.1.1 統(tǒng)一認識,加快個人征信體系建設
5.1.2 確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tǒng)技術標準
5.1.3 統(tǒng)一報送個人信息的內容格式
5.1.4 加快個人征信立法工作
5.2 建立科學的征信體系
5.2.1 完善個人信用法律和監(jiān)管體系
5.2.2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方法
5.2.3 建立以國家為主,私人為輔的個人征信機構系統(tǒng)
5.2.4 設立合理的個人信用信息評價標準
5.2.5 構筑嚴格失信懲罰機制來提高失信成本
5.2.6 增強商業(yè)銀行員工風險防范意識
5.2.7 加強對消費信貸產品的管理和創(chuàng)新
參考文獻
后記
附圖
本文編號:2900564
【文章來源】: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shù)】:3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提要
Abstract
目錄
第1章 征信體系概念
1.1 個人信用的定義
1.2 經濟身份證
第2章 國外征信體系概述及其啟示
2.1 美國個人征信體系概述及其啟示
2.1.1 發(fā)達的個人信用資料網絡系統(tǒng)
2.1.2 完善的法律體系保障
2.1.3 個人征信體系在市場化機制中順暢運行
2.1.4 準確可靠的個人信用調查指標和評估模型
2.1.5 成熟的個人信用的監(jiān)管體系
2.2 英國個人征信體系簡介
2.2.1 私人性質的個人征信機構
2.2.2 個人信用信息采集內容
2.2.3 信息共享的經驗
2.3 德國個人征信體系的啟示
2.3.1 政府與私人并存的個人征信機構
2.3.2 個人信用的社會安全號
第3章 我國征信體系現(xiàn)狀及缺陷
3.1 我國征信體系的現(xiàn)狀
3.1.1 概述
3.1.2 人民銀行個人征信體系的做法
3.2 我國征信體系的缺陷
3.2.1 全社會重"單位信用"而輕"個人征信",個人征信觀念淡化
3.2.2 個人缺乏透明的征信環(huán)境及客觀可靠的個人征信資料
3.2.3 個人基本賬戶及科學的信用評估機制還未建立
3.2.4 缺乏相應的法律環(huán)境
3.2.5 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機制未健全
第4章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必要性
4.1 我國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的成因
4.1.1 體制性原因
4.1.2 商業(y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系統(tǒng)不完善
4.1.3 銀行對個人信息不對稱
4.2 必要性分析
4.2.1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市場經濟良性發(fā)展
4.2.2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促進個人消費信用的快速發(fā)展
4.2.3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有利于改善社會信用狀況,促進和諧社會構建
4.2.4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進一步發(fā)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必然要求
4.2.5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
4.2.6 建立個人征信體系是融入國際社會的現(xiàn)實需求
第5章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思路
5.1 個人征信體系的構建
5.1.1 統(tǒng)一認識,加快個人征信體系建設
5.1.2 確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tǒng)技術標準
5.1.3 統(tǒng)一報送個人信息的內容格式
5.1.4 加快個人征信立法工作
5.2 建立科學的征信體系
5.2.1 完善個人信用法律和監(jiān)管體系
5.2.2 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的方法
5.2.3 建立以國家為主,私人為輔的個人征信機構系統(tǒng)
5.2.4 設立合理的個人信用信息評價標準
5.2.5 構筑嚴格失信懲罰機制來提高失信成本
5.2.6 增強商業(yè)銀行員工風險防范意識
5.2.7 加強對消費信貸產品的管理和創(chuàng)新
參考文獻
后記
附圖
本文編號:29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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