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前非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探討
發(fā)布時間:2014-07-27 06:28
一、征收力度不大,應收盡收不到位。
1、缺乏過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因執(zhí)收主體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數超額累進支付代征手續(xù)費,代征手續(xù)費一般要超過國家規(guī)定標準。
2、行政干預大,隨意減免。執(zhí)收單位未按規(guī)定程序越權減免基(資)金收入,有的由領導出面批條子,隨意減免或緩交,導致應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為招商引資,確保重點項目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費減免的非稅優(yōu)惠政策,收入流失較大。
3、征管部門不重視、不跟蹤問效,導致非稅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門對改制、轉制和國有股本投資等國資企業(yè)無償占有專營權、經營權及其他無形資產,擅自處置國有資產、降低國有股權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紅等現象不及時關注、跟蹤問效,筆耕論文新浪博客,致使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流失較大,有的甚至還將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任意處置,謀取小集體利益。
二、票據使用不規(guī)范。
1、混用票據。少數單位對收費(基金)票據和內部往來結算收據的使用規(guī)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費不開具規(guī)定的收費(基金)收據,而是用內部往來結算收據和地稅部門的服務性統(tǒng)一結算收據收費,人為混用、串用票據。
2、自印票據。個別單位收費不按規(guī)定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而是自印票據或從市場上買來的收款收據收費。
3、票據填列不全。經抽查,相當部分票據未列明收費項目、代碼、性質、標準等基本要素。
三、統(tǒng)計工作未建全,非稅收入核算過于籠統(tǒng)。
1、未建立非稅收入統(tǒng)計報告制度。財政部門對種類繁雜、管理分散的非稅收入統(tǒng)計工作還未啟動,沒有形成專門的統(tǒng)計報告反映非稅總體征管情況,對非稅收入的總體概貌不清。
2、對非稅收入核算不具體,欠科學。目前開發(fā)的非稅收入管理核算模塊,對非稅收入的核算沒有分清具體的收入性質、管理方式及收費明細項目,從數據庫中無法識別某個單項收費的入庫及管理情況,整個非稅收入核算體系比較籠統(tǒng)、粗放。
四、資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統(tǒng)管范疇不清,資金管理分散。由于財政部門對非稅資金的統(tǒng)管主要采取分類操作、歸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員對非稅收入管理的總體概念不清晰,整個非稅資金未完全納入財政預算及專戶管理的總盤子,相當部分非稅資金游離于歸口部門或直接坐支。
2、預算資金人為調劑。財政部門對國家規(guī)定要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不是依據資金性質劃分確定管理范圍,而是根據財政預算總規(guī)模和稅負比重來確定非稅收入的預算入庫額,有意識地調劑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規(guī)模。五、使用結構不合理,?顚S寐鋵嵅坏轿。
1、用于投放生產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單位經費比例相對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養(yǎng)人,投放生產項目的比重很小。
2、人員經費擠占了專項基(資)金。按規(guī)定,專項基(資)金應設專帳,專款專用,但有些單位人員經費和專項基(資)金捆梆使用,人為地擠占了專項基(資)金。
本文編號: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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