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股東代表訴訟的當事人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4-07-06 22:58
股東代表訴訟制度設立的目的在于為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維護公司并間接地保護其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一種手段和途徑。股東代表訴訟當事人的法律地位規(guī)定的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系到該制度的功能是否能得到充分的發(fā)揮。本文通過對域內(nèi)外國家和地區(qū)關于股東代表訴訟當事人制度從立法的角度和司法判例方面的對比分析,針對我國目前的法律現(xiàn)狀,提出對我國股東代表訴訟當事人制度的相關建議。本文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章概述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概念及其產(chǎn)生淵源,并在此基礎上探討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訴權性質(zhì)和基礎。 第二章就股東代表訴訟當事人中的原告進行研究,在原告股東的資格條件上對域內(nèi)外的規(guī)定進行比較分析,進而對我國的原告股東資格條件提出建議。 第三章就股東代表訴訟當事人中的被告進行探討,比較分析了兩大法系關于被告范圍、被告行為等方面的規(guī)定,概括總結了對我國的被告較為明確范圍。 第四章主要對股東代表訴訟中的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地位進行探討,主張公司以名義被告的身份參加訴訟;其他股東申請加入訴訟,享有代表訴訟權。 第五章主要是完善了我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主張建立合理的代表訴訟的費用制度。
【文章頁數(shù)】: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概述
1.1 股東代表訴訟的概念
1.2 股東代表訴訟的產(chǎn)生
1.3 股東代表訴訟的訴權性質(zhì)
1.4 股東代表訴訟的訴權基礎
第2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
2.1 原告必須持有股權證券
2.1.1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包括記名股東和無記名股東
2.1.2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包括有表決權股東和無表決權股東
2.1.3 原告股東的承繼人可以繼承代表訴訟
2.1.4 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人和股票的質(zhì)押權人也具備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資格
2.2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必須持續(xù)一定期間的擁有股份
2.2.1 域外各國和地區(qū)關于該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2.2.2 我國對股東持股時間和比例的相關規(guī)定
2.2.3 對我國相關制度的完善
2.3 原告在訴訟中必須維持其股東資格
2.4 原告股東必須能夠公正、充分地代表公司和其他眾股東的利益
第3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
3.1 被告的范圍
3.1.1 關于被告范圍的國外立法例
3.1.2 我國現(xiàn)行《公司法》對被告范圍的規(guī)定
3.2 被告的行為
3.2.1 英國關于被告行為的規(guī)定
3.2.2 美國關于被告行為的規(guī)定
3.2.3 我國現(xiàn)行《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及其完善
第4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公司和其他股東
4.1 域外對公司在代表訴訟中地位的規(guī)定
4.2 公司在我國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
4.2.1 公司在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爭議
4.2.2 公司參加股東代表訴訟的必要性
4.2.3 股東代表訴訟中,公司的訴訟地位
4.3 其他股東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地位
第5章 完善我國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費用制度
5.1 訴訟費用的征收標準
5.1.1 建立合理的代表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
5.1.2 股東代表訴訟案件雖為財產(chǎn)性案件,但案件受理費可按非財產(chǎn)性案件征收
5.2 規(guī)定科學合理的訴訟費用擔保制度
5.3 建立完善的訴訟費用補償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的研究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4002762
【文章頁數(shù)】: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概述
1.1 股東代表訴訟的概念
1.2 股東代表訴訟的產(chǎn)生
1.3 股東代表訴訟的訴權性質(zhì)
1.4 股東代表訴訟的訴權基礎
第2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
2.1 原告必須持有股權證券
2.1.1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包括記名股東和無記名股東
2.1.2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包括有表決權股東和無表決權股東
2.1.3 原告股東的承繼人可以繼承代表訴訟
2.1.4 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人和股票的質(zhì)押權人也具備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資格
2.2 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必須持續(xù)一定期間的擁有股份
2.2.1 域外各國和地區(qū)關于該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2.2.2 我國對股東持股時間和比例的相關規(guī)定
2.2.3 對我國相關制度的完善
2.3 原告在訴訟中必須維持其股東資格
2.4 原告股東必須能夠公正、充分地代表公司和其他眾股東的利益
第3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
3.1 被告的范圍
3.1.1 關于被告范圍的國外立法例
3.1.2 我國現(xiàn)行《公司法》對被告范圍的規(guī)定
3.2 被告的行為
3.2.1 英國關于被告行為的規(guī)定
3.2.2 美國關于被告行為的規(guī)定
3.2.3 我國現(xiàn)行《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及其完善
第4章 股東代表訴訟的公司和其他股東
4.1 域外對公司在代表訴訟中地位的規(guī)定
4.2 公司在我國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
4.2.1 公司在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爭議
4.2.2 公司參加股東代表訴訟的必要性
4.2.3 股東代表訴訟中,公司的訴訟地位
4.3 其他股東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地位
第5章 完善我國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費用制度
5.1 訴訟費用的征收標準
5.1.1 建立合理的代表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
5.1.2 股東代表訴訟案件雖為財產(chǎn)性案件,但案件受理費可按非財產(chǎn)性案件征收
5.2 規(guī)定科學合理的訴訟費用擔保制度
5.3 建立完善的訴訟費用補償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的研究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400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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