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法治探索
發(fā)布時間:2020-11-09 00:46
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混合所有制作為國有企業(yè)改革的重點和突破口,觸發(fā)了社會各界的改革熱情。國有企業(yè)采取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模式,是一舉三得的事情:其一,是激發(fā)出了國有資本的活力,大大提高了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其二,是帶動社會資本在更廣領域內的投資經營,拓寬了民營企業(yè)的路徑;其三,是借助改革契機,逐步打破行業(yè)壟斷局面,將經濟市場化推向深入。國有企業(yè)改革雖然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牽涉面極廣,涉及資本極大,但國有企業(yè)改革的勢頭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fā)。既往國企改革的教訓是沉痛的,為防止國企改革重蹈覆轍,必須堅持制度入手、法治先行。“混合所有制”的提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現;被認為是深化國企改革必然選擇和唯一出路的國有企業(yè)混合所有制經營模式,必將成為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需要仔細研究的課題。然而,現如今針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的法律制度是不完備的,法治體系的頂層設計脫節(jié)于現實需求。 本文擬從以下四個部分來分析國有企業(yè)混合所有制模式改革效用,并提出建立法治體系的建議:在第一部分,本文對國企改革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中常見用詞進行厘定,梳理總結國有企業(yè)改革歷程。在第二部分,本文通過對改革歷程的理解,分析國企改革未能進行實質性變革的病根所在,研究混合所有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第三部分,本文認為要將混合所有制切實落實到國有企業(yè)的改革歷程當中,需要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判斷,包括可采用混合所有制的領域、混合所有制企業(yè)應采用的產權模式,以及混合所有制企業(yè)應采取的內部治理結構。在第四部分,本文結合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一系列有關國有企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及制度規(guī)定,對建構國企混合所有制模式展開法律制度的設計。
【學位單位】:云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5
【中圖分類】:D922.291.91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義
二、研究文獻綜述
(一) 我國目前研究動態(tài)
(二) 國外研究的基本觀點
三、研究方法、創(chuàng)新點
第一部分 國企改革弊端剖析
一、基本概念
二、國有企業(yè)改革的階段性特征
三、改革瓶頸及原因
(一) 產權激勵不足與風險責任缺位
(二) 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
(三) 對國家支持的過度依賴
(四) 董事會的越位與監(jiān)事會的缺位并存
(五) 企業(yè)盲目擴張增加風險
第二部分 混合所有制模式的產權制度設計和法人治理結構
一、混合所有制的優(yōu)勢
二、混合所有制模式的適用范圍
三、混合所有制的產權制度設計
(一) 對“兩級模式”的評析
(二) 對“三級模式”的評析
(三) “三級模式”的混合所有制產權制度
四、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一) 調整不合理的股權結構
(二) 明晰公司控制權的配置和行使
(三) 切實完善內外并濟的監(jiān)督機制
(四) 建立健全的資本退出機制
第三部分 混合所有制立法補缺
一、國有企業(yè)法律體系梳理
二、混合所有制模式立法補缺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2875614
【學位單位】:云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5
【中圖分類】:D922.291.91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義
二、研究文獻綜述
(一) 我國目前研究動態(tài)
(二) 國外研究的基本觀點
三、研究方法、創(chuàng)新點
第一部分 國企改革弊端剖析
一、基本概念
二、國有企業(yè)改革的階段性特征
三、改革瓶頸及原因
(一) 產權激勵不足與風險責任缺位
(二) 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
(三) 對國家支持的過度依賴
(四) 董事會的越位與監(jiān)事會的缺位并存
(五) 企業(yè)盲目擴張增加風險
第二部分 混合所有制模式的產權制度設計和法人治理結構
一、混合所有制的優(yōu)勢
二、混合所有制模式的適用范圍
三、混合所有制的產權制度設計
(一) 對“兩級模式”的評析
(二) 對“三級模式”的評析
(三) “三級模式”的混合所有制產權制度
四、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一) 調整不合理的股權結構
(二) 明晰公司控制權的配置和行使
(三) 切實完善內外并濟的監(jiān)督機制
(四) 建立健全的資本退出機制
第三部分 混合所有制立法補缺
一、國有企業(yè)法律體系梳理
二、混合所有制模式立法補缺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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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87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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