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師范大學初等教育學院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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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長春師范大學初等教育學院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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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項目編號:0773-1641GNJL00823
長春師范大學初等教育學院(含本部)水、電、暖改造工程項目已由項目采購X[20160426]--0655號文、指標文號:吉財預[2016]0001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yè)主)為長春師范大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290萬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依法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師范大學初等教育學院(含本部)水、電、暖改造工程項目
2.2標段劃分:獨立標段
2.3 建設地點: 長春師范大學校內
2.4 建設規(guī)模:詳見工程量清單
2.5 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16年9月23日 ,工期共計 100 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施工
2.7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近三年(2013-2015)水、暖、電改造工程至少一項同類項目業(yè)績,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以上資質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申請人擬派出項目經理正副兩人,項目經理須是分別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機電工程專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有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3.6本次招標禁止有隸屬關系或相關企業(yè)同時投標。
3.7外省企業(yè)在我省承攬工程應在中標后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詳見吉建管〔2014〕6號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吉林省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四樓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窗口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三年(2013-2015)同類項目業(yè)績(提供該項目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近三年度(2012-2014)財務審計報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管理機構開具的近一年內任意一份社會保險收費票據(jù)或經年檢合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及法人、項目經理繳納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各標段每套售價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6 月 6 日10:00 時,,地點為吉林省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四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shù)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中國財經報網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師范大學
聯(lián)系人:崔貴軍
電 話:0431-86168067
招標代理機構: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長春市人民大街7655號航空國際商務中心A座416室
郵 編:130022
聯(lián)系人:王工、姚工
電 話:0431-81150785
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吉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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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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