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中警察職責之三維式考察與定位
發(fā)布時間:2024-06-11 23:20
警察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職責先后經歷了打擊犯罪、打擊兼顧保護和打擊與保護并重階段。無論是英美法系國家立法抑或是大陸法系國家立法均對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確立了警察保護性職責。但受警察一般性職責影響,法律執(zhí)行職責成為警察處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首要職責,維護社會秩序與服務社會職責則成為次要性職責。未來立法有必要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明確服務社會職責為警察首要普通職責,并確立警察保護為主兼顧打擊的案件處理原則,以貫徹我國新修訂《刑事訴訟法》中保護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訴訟原則。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縱向維度:警察職責之歷史嬗變
(一)打擊犯罪階段:1979年-1995年
(二)打擊兼顧保護階段:1995年-2012年
(三)打擊與保護并重階段:2012年以來
二、橫向維度:警察職責之國外考察
(一)英美法系國家
(二)大陸法系國家
(三)比較分析
三、現(xiàn)實維度:警察職責之理性定位
(一)警察職責中的自由裁量權
1. 警察之法律執(zhí)行職能
2. 警察之秩序維護職能
3. 警察之社會服務職能
(二)警察職責之理性定位
1. 確立“保護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執(zhí)法原則
2. 確立警察社會服務職能之優(yōu)先地位
3. 明確警察保護職責之自由裁量內容
本文編號:3992866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縱向維度:警察職責之歷史嬗變
(一)打擊犯罪階段:1979年-1995年
(二)打擊兼顧保護階段:1995年-2012年
(三)打擊與保護并重階段:2012年以來
二、橫向維度:警察職責之國外考察
(一)英美法系國家
(二)大陸法系國家
(三)比較分析
三、現(xiàn)實維度:警察職責之理性定位
(一)警察職責中的自由裁量權
1. 警察之法律執(zhí)行職能
2. 警察之秩序維護職能
3. 警察之社會服務職能
(二)警察職責之理性定位
1. 確立“保護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執(zhí)法原則
2. 確立警察社會服務職能之優(yōu)先地位
3. 明確警察保護職責之自由裁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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