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韩国日本在线观看免费,A级尤物一区,日韩精品一二三区无码,欧美日韩少妇色

當前位置:主頁 > 法律論文 > 行政法論文 >

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法律規(guī)范路徑

發(fā)布時間:2021-04-24 07:24
  中央于2013年發(fā)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首次強調要注重對集體經(jīng)濟組織的成員權利進行保障。從性質上來看,這是一項既體現(xiàn)了財產關系,又體現(xiàn)了人身依附關系的權利,是農民在集體經(jīng)濟組織中憑借其主體地位享有利益份額的權利。而成員權實現(xiàn)的前提和基礎是身份的確認。實踐中成員身份模糊的問題要求對成員資格展開研究,以更有助于調動成員參與集體事務的積極性,激活農村社會的活力,促進農業(yè)發(fā)展。本文從界定成員資格的現(xiàn)實意義、實踐情況以及規(guī)則構建三個部分展開:第一部分闡述了界定成員資格的現(xiàn)實意義。首先,農村存在著大量的土地征收補償費糾紛。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包括集體經(jīng)濟組織的成員,而糾紛產生的原因大多是對是否具有成員身份問題存在爭議。要想化解土地征收補償費的糾紛問題,必須要制定統(tǒng)一的成員資格認定規(guī)則。其次,2014年以來,我國多地試點開展了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改革,試將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人,盤活集體資產。認定成員資格是推進集體資產改革的一項核心內容,因為這項改革的推進需要首先確認集體資產的歸屬,而這離不開對成員資格的界定。最后,2017年《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一條提出,法律、法規(guī)對確認成員身份的原則和程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修正草案的意見從法律層面反映了確認成員資格的迫切與必須。第二部分是對實踐中界定成員資格的現(xiàn)狀的介紹。本文對18個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規(guī)定如上海市、廣東省、北京市、天津市等和司法實踐中法院判例和內部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進行了歸納和整理。對地方規(guī)范和司法實踐的做法進行了比較分析,認為現(xiàn)行成員資格界定規(guī)范存在以下幾個問題和特點:(一)影響成員資格界定之要素有著復合性的特點,除少數(shù)地方采用單一標準,實踐中的大多做法都是對各影響因素進行組合采用;(二)成員資格的取得方式在分類上沒有一致的依據(jù);(三)非親緣外遷人員的成員資格界定多由集體進行自主決定;(四)實踐中多次出現(xiàn)顛倒成員資格與成員權關系的錯誤。第三部分是在分析實證材料后對成員資格界定問題進行了具體研究,并提出了構建成員資格界定制度的建議。成員資格的認定首先要堅持集體自治原則,賦予集體自主決策的權利。其次本文分別考量了生活保障、戶籍標準、生產生活、義務履行、土地承包經(jīng)營狀況幾個影響因素,對它們的可行性和適用情況展開分析。在具體的制度構建上,本文提出應當以農業(yè)生產合作化為時間界點,對子女、婚姻、移民三種情形下取得成員資格以及在何情形下喪失成員資格的變動問題分別進行分析,并建議建立成員資格登記制度以便于對成員的統(tǒng)計和管理。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D922.4;D922.32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
第一章 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現(xiàn)實意義
    一、土地征收補償分配資格的依據(jù)
    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改革之核心
    三、《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迫切需求
第二章 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現(xiàn)狀
    一、成員資格界定要素的復合性
    二、成員資格取得方式的多樣性
    三、成員資格界定的自治性
    四、成員資格與成員權的模糊性
第三章 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規(guī)范路徑
    一、成員資格界定的原則:大前提下的集體自治
    二、成員資格界定的影響因素
        (一)生活保障
        (二)戶籍因素
        (三)生產生活
        (四)義務履行
        (五)土地承包經(jīng)營狀況
    三、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標準
        (一)時間界點的選定
        (二)成員資格取得方式的規(guī)范路徑
        (三)成員資格的喪失情形
        (四)成員資格登記制度的建立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李寬;熊萬勝;;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何以穩(wěn)妥進行——以上海松江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為例[J];南京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02期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fā)展研究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研究"課題組;張曉山;;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幾個理論與政策問題[J];中國農村經(jīng)濟;2015年02期

3 童列春;;論中國農民成員權[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02期

4 徐志強;;農地流轉改革背景下集體成員權的重構[J];農村經(jīng)濟;2014年09期

5 方志權;;中國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若干問題思考[J];科學發(fā)展;2014年09期

6 孫憲忠;;中國農民“帶地入城”的理論思考和實踐調查[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03期

7 陳晉;;城鎮(zhèn)化進程中農村集體成員資格研究——以征地補償糾紛為視角[J];現(xiàn)代經(jīng)濟探討;2013年10期

8 崔建華;;認定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法律問題研究[J];西南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06期

9 管洪彥;;村規(guī)民約與農民集體成員資格認定[J];私法研究;2012年01期

10 王利明;周友軍;;論我國農村土地權利制度的完善[J];中國法學;2012年01期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高達;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權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耿猛;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研究[D];煙臺大學;2017年

2 孫佳奇;論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資格的確認[D];吉林大學;2016年



本文編號:2687491

資料下載
論文發(fā)表

本文鏈接:http://www.lk138.cn/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687491.html


Copyright(c)文論論文網(wǎng)All Rights Reserved | 網(wǎng)站地圖 |

版權申明:資料由用戶8aa79***提供,本站僅收錄摘要或目錄,作者需要刪除請E-mail郵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