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訴周某和鄭某民間借貸糾紛案評析
【學位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20.5;D925.1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論文選題的意義
1.1.1 理論意義
1.1.2 現(xiàn)實意義
1.2 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和文獻綜述
1.3 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
1.3.1 研究內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案情概要
2.1 基本案情
2.2 法院審理
第3章 本案爭議焦點
3.1 被告周某和鄭某是否具有共同舉債的合意
3.2 被告鄭某是否將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產和生活
3.3 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3.4 被告周某應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4章 法理分析
4.1 原告宋某訴求符合時間要求,但不符合合同相對性原則
4.1.1 本案債務屬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
4.1.2 被告周某不是借款合同當事人
4.2 被告周某與被告鄭某不具有共同舉債的合意
4.2.1 被告周某對被告鄭某借款一事不知情
4.2.2 被告鄭某具備獨自償還借款的能力
4.3 被告鄭某未將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產和生活
4.3.1 被告周某與被告鄭某約定了各自的財產
4.3.2 被告鄭某向外舉債數(shù)額特別巨大
4.3.3 被告鄭某未將本案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
4.4 被告周某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4.1 被告周某和原告宋某均應負相應的舉證責任
4.4.2 未使原告宋某形成夫妻共同舉債的合理信賴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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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87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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