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婚姻中的“制動器”——離婚冷靜期
發(fā)布時間:2025-05-20 04:12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規(guī)則,包括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但婚姻作為復雜的法律關系,自由并不意味著對婚姻關系的輕視放縱,而是基于國家法律的監(jiān)督管理之上對合法權益的保護。離婚冷靜期作為新納入的一項制度,像是婚姻的制動器,目的在于抑制草率型、沖動型離婚,避免引起離婚大潮,避免衍生更多社會疑難問題,減少負面沖擊。在肯定其積極意義的基礎上,對于它的適用情形以及相關的實踐問題上還存在進一步的探討和分析。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我國的婚姻態(tài)勢
(一)離婚率不斷上漲
(二)離婚率上漲原因
1. 現(xiàn)代觀念的沖擊
2. 女性越來越具有話語權
3. 敢于說“不”
4. 基于離婚程序成本低而產生的對婚姻的輕視
二、離婚冷靜期的探索
(一)萌芽
(二)探索
(三)確立
三、離婚冷靜期的實踐應當富有彈性
(一)在訴訟離婚程序中
(二)離婚冷靜期的期限
(三)離婚冷靜期中的適用
四、意義
本文編號:40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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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婚姻態(tài)勢
(一)離婚率不斷上漲
(二)離婚率上漲原因
1. 現(xiàn)代觀念的沖擊
2. 女性越來越具有話語權
3. 敢于說“不”
4. 基于離婚程序成本低而產生的對婚姻的輕視
二、離婚冷靜期的探索
(一)萌芽
(二)探索
(三)確立
三、離婚冷靜期的實踐應當富有彈性
(一)在訴訟離婚程序中
(二)離婚冷靜期的期限
(三)離婚冷靜期中的適用
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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