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動產司法拍賣“納稅義務人”認定爭議的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4-06-11 05:28
<正>一、基本案情2014年12月29日,二城公司通過司法拍賣競得白焦供銷社名下的案涉土地使用權。圣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拍賣規(guī)則》以及《民事裁定書》中要求買受人承擔不動產過戶所需要的一切稅費,且競拍成功后不能反悔,否則無權要求退還保證金,還要承擔標的物再次拍賣的所有損失。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基本案情
二、爭議焦點
(一)圣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的是納稅義務人還是納稅義務人的代理人
(二)法院是否有權指定納稅義務人
(三)承擔賣方納稅義務的買受人能否以納稅義務人身份行使法律救濟權
(四)稅務機關是否應當協(xié)助執(zhí)行法院指定納稅義務人的《民事裁定書》
三、法理分析
(一)本案中法院指定的是納稅義務人
(二)本案中法院無權指定納稅義務人
(三)買受人以納稅義務人身份尋求法律救濟存在困難
(四)稅務機關協(xié)助執(zhí)行法院指定納稅義務人的《民事裁定書》面臨困難
四、幾點建議
(一)建議稅務機關允許司法拍賣中的買受人申報繳納契稅
(二)建議在法院與稅務機關之間建立聯(lián)動機制
(三)建議稅務機關允許不動產司法拍賣中的購買方繳納稅款
本文編號:3992478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基本案情
二、爭議焦點
(一)圣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的是納稅義務人還是納稅義務人的代理人
(二)法院是否有權指定納稅義務人
(三)承擔賣方納稅義務的買受人能否以納稅義務人身份行使法律救濟權
(四)稅務機關是否應當協(xié)助執(zhí)行法院指定納稅義務人的《民事裁定書》
三、法理分析
(一)本案中法院指定的是納稅義務人
(二)本案中法院無權指定納稅義務人
(三)買受人以納稅義務人身份尋求法律救濟存在困難
(四)稅務機關協(xié)助執(zhí)行法院指定納稅義務人的《民事裁定書》面臨困難
四、幾點建議
(一)建議稅務機關允許司法拍賣中的買受人申報繳納契稅
(二)建議在法院與稅務機關之間建立聯(lián)動機制
(三)建議稅務機關允許不動產司法拍賣中的購買方繳納稅款
本文編號:3992478
本文鏈接:http://www.lk138.cn/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992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