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婦女雜志》看1920年代的城市婦女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19:45
【摘要】: 《婦女雜志》的刊行時間從1915年1月到1931年12月為止,每月一期,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本文以這份民國時期發(fā)行量和影響較大的婦女期刊為主要視角,考察和分析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國社會中城市婦女的形象,從婚姻家庭、職業(yè)、婦女解放運動三個方面進行考察,并主要從婚姻家庭的角度對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進行了評價。 通過對《婦女雜志》所展現(xiàn)的城市婦女形象以及當時婦女社會地位的研究可知,舊中國是幾千年封建禮教統(tǒng)治下的社會,女性作為男性的附屬品,在社會上處于底層;民國時期的1920年代,社會有了一定的進步,文明有了一定的發(fā)展,反映在女性社會地位的提高上就是婦女始有參政權(quán)、選舉權(quán)等權(quán)利,婦女運動比較活躍,女子教育逐步普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職業(yè)婦女也已出現(xiàn)。但總體而言,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并沒有得到實質(zhì)性的提高,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zhì)的舊中國,由于生產(chǎn)力的落后,廣大婦女并沒有得到充分的就業(yè)機會,即使就業(yè)也多局限于中下層的崗位,受到種種的壓迫和欺凌,不可能真正擁有自身的社會地位。要真正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實現(xiàn)男女事實上的平等,就要以經(jīng)濟上的自立為前提,以教育上的提高為基礎(chǔ),以體質(zhì)和心理上的健康為資本,以婚姻家庭中的支持為后盾。 在《婦女雜志》中,男性是“人”,女性是男性的“他者”的論點貫穿始終。一些受過新文化運動洗禮,提倡女性解放和婦女運動的男性編者和作者們,雖然為婦女解放、提高婦女社會地位做了諸多努力,但由于時代和思想意識的局限,他們?nèi)匀蛔杂X或不自覺地輕視女性,將女性置于男性之下的位置。
【學位授予單位】:上海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K261
本文編號:2706771
【學位授予單位】:上海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K261
【引證文獻】
相關(guān)碩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繆英姿;20世紀30年代中國婦女問題研究的幾個側(cè)面[D];蘇州大學;2008年
2 范蘊涵;《婦女雜志》研究[D];山東師范大學;2009年
,本文編號:270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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